官兵的想法大致也是如此,只还多了一条——季昌明大方。
这钱财放在季昌明手里,官兵们总是能有点儿好处的。
苛刻一点,全都弄过来也不是问题。
可田旺这等猥琐小人,抠搜可见一斑。
如今更是把钱全都藏起来了,打成这样都不说!
这在官兵们的脑子里,那完完全全就是——你把属于老子的钱给吞了!
于是按照大虞律法,凡偷窃一两银以上,砍一指,砍完为止。
凡偷窃百两以上,百两断一肢。
季昌明丢失的“全部家产”跟可见物资,笼统算作四百两,四人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