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眼中泪花闪烁。
养只鸟都有感情,何况和人?沈天予立在窗下听得一清二楚。扒皮拆骨,他听出了元瑾之话外的悔意。不想再听下去,返回卧室,沉默许久,他拿起手机给元瑾之发信息:傍晚连骏也在海边救人,腿受伤,被救护车带走,人在医院。元瑾之看完信息,回:让我哥去陪他吧。她给元慎之去了个电话。元慎之很快联系上连骏,接着开车去了医院。连骏的腿缝了二十多针,已打过破伤风,医生推测系海狼鱼咬伤。元慎之将手里拎着的东西放下,走到病床边拉了椅子坐下,剥了一个香蕉递给他,说:“幸好我还没出国,如果我出国了,还没人来看你呢。你太爷爷怎么没安排个把警卫保护你?”连骏接过香蕉道:“我是特种兵退役,还要人保护,未免太窝囊了。”元慎之白了他一眼,“被咬成这样就不窝囊了?你没事去海边做什么?”连骏不想说。本来他到海边是去散心的。结果心结没散开,却碰到沈天予和元瑾之来拍婚纱照。两人外形太出众,十分引人注目,自然也吸引了他的目光。这简直如雪上加霜!当时他的心都灰了,但他没上前去自取其辱,只是站在远处,默默地望着他们,心中挫败极了。元慎之又剥了一个香蕉自己吃,边吃边说:“我最讨厌医院的消毒水味,晚上不能给你陪床了。等会儿我花钱去给你找个护工,要男的还是女的?年老有经验的,还是年轻漂亮的?”连骏拒绝,“不必,我生活能自理。”“行,反正我心意已到,你不要是你的事。若有人问起,别说我糊弄你。”连骏慢半拍问:“谁会问?”元慎之回:“还能有谁?我太爷爷,我爷爷呗……”他没把元瑾之说出来。虽然连骏比沈天予性格好,也比沈天予礼貌,但是背后拆台这种事,他做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