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权、庭审记录确认签字权等一系列应该享受的诉讼权利”的这一系列严重影响公正审判的诉讼行为,进行核实、解释和更正。
请求:对一审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提出来的足以影响审判结果的笔迹鉴定要求,准予或组织开展笔迹鉴定;对一审庭审记录确认签字环节可能存在的造假签字准予或组织开展笔迹鉴定;对纪委时隔1年零4个月才向当事人出示的“书面诫免谈话”这一足以影响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有关被告人的签名,准予或组织开展笔迹鉴定。
尊敬的***,签字捏造作假已是陷害,剥夺被告人最后陈述权的宣判自然是庭审环节的严重缺失,而庭审记录没有被告人的确认签字更是难脱采用单方意思、片面之辞责任和难逃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之嫌疑。
对如此严重影响公正审判之诸多诉讼行为,法律早已明文禁止。现泣涕拜求:调取一审庭审同步视频录像、调阅一审庭审记录以核查、更正相关情况,对本案提起抗诉,启动本案再审程序,发回重审,还我清白!
……
备注:
一、抗诉申请的关键点有下列三个方面:
1基于一审庭审被告人最后陈述权、庭审记录确认签字权、庭前开庭时间和地点及相关权利获悉权被相继剥夺等,申请人申请最高检:抗诉并监督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只要愿意并调取一审庭审同步视频录像,一切便可清清楚楚,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3只要同意并组织开展“诫免谈话”上被告人签字笔迹异地鉴定,同意并组织开展一审庭审记录可能存在的确认签字的笔迹异地鉴定,便可真正查出谁才是罪人,便可让涉黑涉恶团伙受到应有的法惩。
二、江南省有司申诉结果通知书等的主要意见是:基于法学泰斗张**教授、陈**教授的观点,以犯罪要件构成不全申请的抗诉不能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