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郎就是妥妥的梁山内应,一个斩首之刑也是稳稳当当!
出言戳破了,大家就撕破脸成了仇人,按宋律来判,熊二郎还是个绞首之刑!
斩首绞首,也就是一个全尸与否的区别罢了,反正熊二郎的六阳魁首肯定都不能稳稳当当继续呆在他脖子上……
不按宋律来,唐烈只能一刀把皇甫俊杀了,自己和熊二郎一起造反,这个决心,不用说也很难下。
皇帝老儿专门发密旨给唐烈的师父,然后师父叫唐烈保护使团,促成联金伐辽的国策,收回燕云十六州。
如此的大事,现在还没看到半个金人,你唐烈为一个脚夫先把使团的副使干掉了,出发点再正义,于国法,于人情,于道理,怎么讲都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唐烈表面上处事妥帖世故,骨子里却是个玉石俱焚的性子,他常爱吟诵一首诗:
十年磨一剑,
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
谁有不平事!
所以今日为了国事,为了大局,他也觉得可以牺牲熊二郎。
但是这个牺牲最多只能到打打屁股,流放军州的程度,以后再徐徐图之。
若是要牺牲熊二郎的脑袋,那他就觉得过了!
一件事,唐烈觉得过了,那么其实,这件事在唐烈面前就过不了!
哪怕是为了一个脚夫的脑袋,赔上皇甫俊的脑袋,赔上此行任务的失败,唐烈也一定会这么做!
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惴焉;
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唐烈跟呼延庆一样,也看向了地面,不同的是,他的剑丸开始在腹中沉浮,咆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