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一看拍卖会上买下的贵重珠宝,不好转卖。
日常佩戴又显得太过于隆重,她又不是什么千金小姐,没有数不清的宴会需要出席。
“喜欢,我最喜欢粉色了,谢谢沈先生。”
违心的话脱口而出,景姒婳都佩服自己的演技。
她最喜欢的颜色,黑白灰,衣服最好是宽松的款式,能将她的身体从头到脚包裹得严严实实。
“我帮你带上。”
说着男人拿起项链,她看了眼今天的穿搭,有些为难地说道:
“和衣服不太配,要不等改天我穿裙子的时候再戴吧。”
今天出门匆忙,随便套了件短袖和短裤,和贵重的珠宝怎么看怎么不相配。
男人对她的拒绝充耳不闻,径直撩起她的长发,双臂环过脖子,扣好搭扣后还不忘帮她把头发整理好。
“哪有配不配,首饰不就是用来配人的,哪有人特意挑衣服去配它的。”
说罢,沈宗临左右端详了一番,笑着夸赞道:
“很漂亮。”
小姑娘皮肤白得像是热气腾腾的牛奶,细腻顺滑,和粉色极为相称。
想到刚刚她说最喜欢粉色,他不轻不重地揉了揉她的脑袋,温哄:
“你要是喜欢粉色,我让人关注着拍卖会,有合适就拍下来给你,多买几件换着戴。”
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心性不稳,应该喜欢新鲜事物,漂亮的珠宝和换不完的新衣服。
他想把人先放在身边好好养几年,等时机成熟了再谈以后,人在他手里,还能飞了不成?
许是觉得刚刚的惩罚有些过了,男人此刻分外温柔。
“我给你的卡你随时可以用,不用顾忌,要是需要钱,直接联系秦阳就行。”
说着,男人往她手里塞了一张名片,她握住,点了点头。
这是做大佬金丝雀应得的,是她的精神肉体损失费,毕竟小说里的金丝雀都只吃那什么,不吃苦的。
她拿钱不羞耻,景姒婳这么安慰自己。
送礼物顺带教育一顿的目的达到,沈宗临准备回公司接着处理文件。
“行了,回去吧,等你开学我来接你搬过去。”
估摸再等十几天就能把人接到身边天天看着了。
景姒婳看了眼按在头顶的那只大手,小声问:
“那是要住在柏翠园吗沈先生?”
沈宗临:
“不住那里,住你学校旁边,刚好离我上班的地方也近。”
柏翠园住着舒适是舒适,但离市中心稍微有些远,小姑娘要是上学的话肯定不方便。
这番回答彻底打消景姒婳想要住宿舍的念头。